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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了】中国食品经营者,如何做好进货查验?
2025-09-11 17:58:15 点击量:
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普遍存在进货查验缺失,或因食品抽检不合格未履行进货查验受到处罚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整理了如何落实进货查验的指引,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确保食品来源可查、质量可控,降低经营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法律规定食品经营者要落实进货查验,是为了确保食品货源质量,保证食品安全及可追溯。食品经营者落实了进货查验义务,也是对自身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处5000-5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方如下项目的原件或经供货方确认的真实有效复印件。 (一)《营业执照》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供货方为食品生产者的,还应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三)产品合格证明 根据采购食品的不同种类,应查验不同的项目 1.采购普通预包装食品,应当查验所采购食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含检验报告)。 2.采购特殊食品,除查验食品合格证明外,还应当查验该特殊食品的注册批准文件。 3.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生产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出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4.采购畜禽肉类,应当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 5.采购进口食品、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每批次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小贴士:每批次食品由于投料、生产线运转、生产工人、运输仓储等环节有差别都可能出现不同安全问题。食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是针对每批次食品的,“不能一张出厂检验报告证明全部食品”。 (四)购销货凭证和记录 购销货记录和凭证上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凭证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除上述项目外,食品经营者还应查验食品包装有无破损、污染等,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来源 | 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