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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复】 |  “炒面”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咨询

2026-06-29 17:18:3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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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开一家青海特产销售店,销售青海人民常吃的“炒面”。制作工艺是将谷物(小麦、青稞、胡麻、芝麻等)进行清洁、炒制(熟制),再混合干果(花生、瓜子、大枣等)进行研磨成粉,食用方式为加入适量开水或融化的酥油,搅拌后进行食用。 我在线下店铺内进行炒制研磨,并散装称重销售,请问我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吗?若需要,是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目录的0104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研磨加工品)还是0702其他方便食品(冲调类即食谷物粉)要求生产。如果要在网上销售,需要为了分装运输加入包装,算预包装食品吗?需要办理许可吗?
 

  

 1.普通特产小店在门店现场完成谷物清洗、炒制、研磨、散装现售炒面,仅需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无需办理SC食品生产许可证;若具备标准化设备、规模化批量外销条件,须申办SC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申证单元归类为 0104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该产品主料为青稞、小麦等谷物,干果仅少量辅料,不属于0702其他方便食品(冲调类即食谷物粉)范畴。

 2.线上销售时,依据消费者订单现场称重、即时分装用于快递运输,不属于法定预包装食品,原有小作坊或食品生产许可继续有效;外包装必须完整标注散装食品全部法定标识信息。严禁提前大批量统一定量分装、印制固定净含量成品库存售卖,该行为属于预包装食品规模化生产,仅持有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不得开展此类经营,存在无证生产风险。 

如有疑问,请与我局食品生产处咨询,联系电话:0971-6161713。

 
 

文章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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