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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学习】|上海一企业将过期酱油重新贴标、销售,被处罚没款99万余元
2023-12-19 19:28:37 点击量:
据群众举报,某企业对已过期的酱油进行重新贴标(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后,以每瓶10元的单价对外进行销售。接报后,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在共青路仓库内查获大量过期预包装食品29个品种,共计1500余箱。 经查,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未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反而以食品未打开不会变质为由,大肆招录临时工分人分批次对涉案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篡改后,继续销售给食品经销商。截至案发,共销售涉案货品13348件,货值金额达到132510.4元;待篡改的过期货品,共计21599件。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案发后,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当事企业对下游经营者问题产品进行召回并销毁。根据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没收相关工具设备,并处以罚没款99万余元。 本案例由食品安全风向标转载,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促进技术交流,并不代表本公众号已认同其中的观点,如有不同看法,欢迎留言讨论或与我们联系。文章内容引用来源于:上海市场监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