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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说法】食品菌落总数不合格,市监局开出5万罚单(附处罚决定书)

2024-01-03 14:44:03  点击量: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海某某德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08********

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路**号**幢**

负责人:张某

2023年9月18日,本局收到广东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GZJ23440000004******)、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NO:SN2******),内容为当事人生产的食用冰(商标:图形+某某德、规格型号:1kg/包、生产日期:2023-07-09、质量等级:/)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9月25日,本局将上述检验结果告知当事人并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本局依法于2023年9月28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注册成立于2023年4月10日,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系食品生产企业,主要从事食用冰的生产。

2023年7月9日,当事人经原料水的净化处理、制冰、脱模、存储、自动计量、自动灌装、封口等工序生产食用冰(商标:图形+某某德、规格型号:1kg/包、生产日期:2023-07-09),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入库共计194箱(1kg*6/箱)。2023年7月12日,当事人将上述食用冰全部销售给广州**梭粮油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8月29日,按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广东省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上述食用冰在流通环节佛山市顺德区***泓业百货有限公司被监督抽检,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食用冰销售价格为25元/箱,销售金额共计4850元。生产成本经核算为25元/箱,扣除生产成本后无销售利润。认定本案货值金额为4850元,无违法所得。案发后,当事人对上述批次食用冰实施召回,未能实际召回。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当事人食用冰生产工艺流程说明、原料水的来源及处理说明、包装袋的来源及处理说明及生产过程记录文件复印件、当事人成本分析及相关说明、当事人召回公告、召回总结报告、自查原因及整改报告、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本局于2023年11月23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沪市监嘉听告〔2023〕142023******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亦未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当事人生产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鉴于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采取召回措施,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在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从轻处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现要求当事人: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各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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