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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学习】|有机花生油虚假宣传,违法售卖终下架整改
2026-02-04 18:31:17 点击量: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京平市监处罚〔2026〕1**号 执法部门: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01-27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微信小程序****售卖“有机花生油”(以下称为该款产品),介绍页面使用“帮助胆固醇分解,降低胆固醇水平,可防止皮肤氧化”等描述,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明相关宣传功效的材料。当事人于2025年04月21日上架该款产品,浏览量55次,实际销售7桶,售价每桶168元,共计1176元,广告费用200元。当事人现已下架上述产品,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400元。 本案例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促进技术交流,并不代表已认同其中的观点,如有不同看法,欢迎留言讨论或与我们联系。
文章内容引用来源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