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黑榜公示】重庆检出17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小麻花、白酒、龙眼等
2026-01-16 17:28:07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1号通告,检出17批次不合格食品。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美团美益水果(江津店)(经营者为江津区麦丛水果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翠恒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现两江新区)海庆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小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亿丰购物中心销售的四季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溪县云著生活超市销售的二青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先平百货超市销售的粉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郭勇水产销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等有刺激作用,通过食品摄入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广谱、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中毒表现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抽搐,重者可出现血压急剧下降、出现昏迷或多器官衰竭。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葱和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美团放心油条(经营者为荣昌区昌州街道唐兴田早餐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白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山县双洋高粱酒厂生产的白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店子上白酒酿造坊生产的包谷酒(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铜梁区东莘路李氏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良菊小吃店加工自制的包子,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白酒、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在龙眼中最大使用量为0.05g/kg。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渝北区(现两江新区)干豇豆鲜蔬蔬菜经营店销售的青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61号第3层(大溪沟农贸市场)97-98号摊位江文权销售的青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乐汇泰生活超市销售的精品红土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辣椒中镉(以Cd计)的限量值为0.05mg/kg。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长期食用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生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北碚区(现两江新区)火辣康哥餐饮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綦江区佳乐惠食品批发超市销售的散装小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