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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重庆通报8批次不合格食品,有糍粑、卤鹅头、泡青菜等
2026-06-03 18:33:46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检出8批次不合格食品。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秀山县曾氏糍粑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糍粑,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涪陵区敦仁街道人民东路37号五桂堂商业街区10幢3层18、19号商铺潘会餐馆加工自制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麦艾尔食品厂生产的皇家曲奇(酥性饼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负一层2-1号农副产品经营部2#商铺张燕销售的泡青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为0.1g/kg。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马王坪农贸市场1、2号摊王梅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云阳县掌合购物中心销售的芒果,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涪陵区张银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瘦身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可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摄入含有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神经症状及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即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 戊唑醇是具有保护、治疗和铲除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迅速被植物营养部位吸收,主要向顶传导至各营养部位。喷雾使用时,戊唑醇可防治各种作物上的众多病害,包括:锈病(柄锈菌)、白粉病(禾白粉菌)、云纹病(黑麦喙孢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芒果中戊唑醇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戊唑醇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戊唑醇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孔雀石绿是一种工业染料,因具有杀菌和抗寄生虫的作用,曾用于水产养殖。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均对人体肝脏具有潜在致癌性。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将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鱼类中检出孔雀石绿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为重庆嘉瑞链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委托重庆诚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鹅头(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