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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国家总局:关于3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
2026-06-26 18:45:48 点击量: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3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市监食检发〔2026〕73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65批次样品,检出37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同源御养健康优选(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昊晟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博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枣仁百合茯苓茶,其中霉菌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朝初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聊城市匠心初味(东阿县)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聊城市匠心初味(东阿县)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手工酱油(酿造酱油),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雄丰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清远市广丰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清远市广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道肠(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藕乡农家纯藕粉(经营者为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琼琼百货店)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扬州荷赏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削纯藕粉,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吞食兽速食专营店(经营者为河南省濮阳吞食兽商贸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焦作优品优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辣粉(圆粉),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沸腾四格火锅店销售的自制麻辣牛肉,其中胭脂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疆果记新疆特产[经营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疆果记特产展销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小白杏果干,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红莲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罗乐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Wonderful Pistachios & Almonds LLC(原产国:美国)生产的万多福®美国加州进口开心果经典无盐味,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官方国货甄选(经营者为广东省广州志耀食品店)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亳州市正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飞蓟葛根沙棘原浆,其中日落黄检验值、酵母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重庆点都德饮食有限公司销售的豉油皇砂锅猪肠粉,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重庆渝赣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川味爷(重庆)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森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麻鸡翅,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花时农场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睿元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亳州市禾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其中铅(以Pb计)的检验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十三)潍坊市美凯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者为山东省潍坊市美凯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潍坊市美凯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陌上花开茶叶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腾云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固体饮料),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乡愁沈丹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乡愁沈丹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乡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福建乐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蜂椴树雪蜜,其中甲硝唑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湖北省争鲜(上海)食品有限公司武汉第五分公司自行消毒的粉碟(自行消毒餐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星城行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湖南省长沙星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湖南省衡阳市美味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酿造食醋),其中总酸(以乙酸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十八)河南地方特产(经营者为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保强副食店)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开封市地康食品厂生产的红薯醋(酿造食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十九)锦吉食品(经营者为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大禾塘锦吉水果铺)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羊奶粉,其中蛋白质、脂肪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桦康医药官营店(经营者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桦思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北京绿山九保健茶有限公司委托桂之健(广西)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山九牌糖泰茶,其中水分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十一)驼之养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南驼之养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蒙帝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驼之养优睡茶叶茶氨酸配方驼乳粉,其中乳酸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维生素C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十二)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东溏婴儿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智选食品有限公司总经销的、江西沃宝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钙+D3特膳饮,其中维生素D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十三)广州依贺保健食品店(经营者为广东省广州依贺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德善堂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其中维生素B6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E、硒、铜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十四)松猫PINECAT富立乐专卖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富立乐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四川松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的、安徽御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软骨素+VD钙片牛骨胶原蛋白肽,其中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D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钙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十五)上医御本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上医御本医药保健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上医御本医药保健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洛阳众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强施宝®活性叶酸多维多矿复合片(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其中硒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新疆骆驼奶粉工厂直供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臻寰商贸店)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初乳有机食品研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分离乳清蛋白粉,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十七)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米氏众合优品母婴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月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牛脾肽饮,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十八)北京瀛海昱翰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酵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喜多力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约堡可乐型汽水,其中检出标签未明示的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顺达超市销售的、标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州春酒厂生产的川疆小米酒(白酒),其中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十)山西乐村淘农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乡村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莜麦苏打饼干,其中糖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十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鑫伊爱婴儿用品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大新实业有限公司进口的、Universal Pharmaceuticals Limited(环球制药有限公司)(原产国:新西兰)生产的氨基酸特殊膳食营养食用食品,其中泛酸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广东大新实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氨基酸特殊膳食营养食用食品不是广东大新实业有限公司进口的产品。 (三十二)安徽省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三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化酸饮固体饮料,其中糖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十三)星川医药健康专营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惠州星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润枫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血红素铁软糖,其中铁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十四)河南省上海麦德龙商贸有限公司郑州郑东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多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宿迁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ELECTRO X 粒刻PLUS电解质饮料 白葡萄茉莉口味,其中烟酸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十五)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源盛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咿等膳(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英格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啊啦膳全脂驼乳粉,其中维生素C、胆碱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十六)中颜医学研究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约能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湖南协和健康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临沂市沂水福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羊奶猴菇山药饼干,其中钙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十七)中老年营养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拓界源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臻品优膳配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高钙驼乳营养粉(方便食品冲调类),其中钙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特此通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6月15日 附件:详见官网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能够客观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可能会损失营养成分,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不利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中规定,植物饮料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2CFU/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5×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5×103CFU/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规定,方便粉丝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植物饮料、酱油、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冲调谷物制品、方便粉丝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是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可能是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霉菌 霉菌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霉菌严重超标,将会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企业标准《代用茶》(Q/BRT 0003S—2023)中规定,霉菌限量为≤103CFU/g。代用茶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辅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三、胭脂红 胭脂红又名大红、亮猩红,属于水溶性偶氮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工业中应用广泛,可改善食品的外观和色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其他调理肉中不得使用胭脂红,其他调理肉中检出胭脂红的原因,可能是经营者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 四、日落黄 日落黄属于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长期过量食用日落黄,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植物饮料中不得使用日落黄。植物饮料中检出日落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 五、酵母 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酵母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酵母菌落数。食品中酵母严重超标会破坏食品色、香、味,失去其食用价值;长期食用酵母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中规定,植物饮料中酵母的最大限量值为20CFU/mL。植物饮料中酵母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六、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水果干类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为0.1g/kg。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水果干类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保鲜所造成。 七、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摄入含有过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其他米类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肠粉(自制)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经营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加工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八、铅(以Pb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企业标准《方便食品》(Q/HK 0003S—2025)中规定,方便食品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18m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固体饮料中铅(以Pb计)的限量值为≤1.0mg/kg。方便食品、固体饮料中铅(以Pb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铅含量较高;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九、甲硝唑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菌药。长期食用甲硝唑超标的蜂蜜,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产生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皮肤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蜂蜜中检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有药物残留。 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被广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消毒餐饮具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餐具清洗消毒过程中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过量,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限量为不得检出/100cm2。餐馆自行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最终残留在餐饮具中。 十一、总酸(以乙酸计) 总酸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一般而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发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浓。总酸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3.50g/100mL。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未按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组织生产;也可能是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 十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0.50g/100mL。固态发酵食醋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 十三、蛋白质 蛋白质是由氨基酸以肽键连接在一起,并形成一定空间结构的高分子有机化合物。蛋白质是构成机体组织、器官的重要成分,是构成机体多种重要生理活性物质的成分,还能供给能量。长期摄入蛋白质不足可能会导致营养不良、抵抗力下降。蛋白质是蛋白固体饮料的重要质量指标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24)中规定,羊乳粉的蛋白质含量应≥非脂乳固体的34%。羊乳粉中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也可能是企业未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质量。 十四、脂肪 脂肪是由甘油和脂肪酸组成的甘油三酯,作为人体内重要的储能和供能物质,人体每日需要从各种食物中获取足量的脂肪以维持身体基本机能。乳制品中的脂肪不仅是人体膳食能量的重要来源,同时也可以提供必需脂肪酸并有助于促进脂溶性维生素等的吸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24)中规定,羊乳粉的脂肪含量应≥26.0g/100g。羊乳粉中脂肪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质量控制不严或以次充好;也可能是企业未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等。 十五、水分 食品中水分含量影响产品的品质、风味及耐储藏性。合理的水分控制,可避免产品的功效成分或营养物质分解、酶解变质、霉变等,保持产品质量稳定。企业标准《绿山九牌糖泰茶》(Q/GZJJK 0093S—2023)中规定,产品中水分应≤8.0g/100g。保健食品中水分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材料把关不严;也可能是加工或储运条件控制不当。 十六、乳酸菌数 乳酸菌是益生菌中最具代表性的菌属之一,其要发挥益生作用,活菌数需要达到1×106CFU/g。乳酸菌数不达标可能导致食品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益生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GB 19644—2024)中规定,如添加活菌,产品中活菌数应≥106CFU/g。调制乳粉中乳酸菌数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操作;也可能是在运输、销售、储存等环节没能达到相应条件。 十七、维生素C 维生素C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在人体代谢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维生素C缺乏会影响人体正常生理功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营养成分标示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且在产品保质期内,维生素(不包括维生素D、维生素A)的允许误差范围应≥80%标示值。乳粉、调制乳粉中维生素C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还可能是企业未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在营养成分表中准确标示维生素C含量。 十八、维生素B6 维生素B6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参与人体内多种物质及能量代谢。长期缺乏维生素B6可能引起脂溢性皮炎、免疫功能降低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6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2—2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6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十九、维生素A 维生素A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在人体代谢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维生素A缺乏可能引起夜盲症、干眼症等眼部症状,还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免疫功能低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20—375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维生素B1 维生素B1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够参与人体内能量代谢,对维持神经、肌肉特别是心肌正常功能方面有重要作用。维生素B1缺乏容易导致人体产生疲劳、食欲不振,还可能引起脚气病等神经-血管系统损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2—4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一、维生素E 维生素E又名生育酚,是一种重要的脂溶性抗氧化剂。维生素E缺乏可能会导致神经肌肉障碍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E含量(以每日计)应在2.1—20mg α-TE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E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二、硒 硒是人体生命过程中所必需的微量元素,具有抗氧化、增强免疫力、促进生长等作用。硒缺乏可能会使机体免疫能力下降,导致抵抗力差、多病、厌食等,还可能诱发大骨节病。硒过量可能引起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硒含量(以每日计)应在7.5—52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中规定,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硒含量(以每日计)应在25—55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硒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设置不合理;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二十三、铜 铜有维持正常的造血功能,维护中枢神经系统的完整性,促进骨骼、血管和皮肤的健康,抗氧化作用等生理功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铜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3—1.5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铜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二十四、维生素D 维生素D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可以维持血浆钙和磷的水平稳定,满足骨骼矿物质化、肌肉收缩、神经传导及细胞的基本功能。维生素D缺乏可能导致钙的吸收利用降低,出现佝偻病、骨软化症及骨质疏松等问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5—1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五、维生素B2 维生素B2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够参与体内生物氧化与能量代谢。维生素B2缺乏可能会导致疲倦乏力、口腔疼痛,严重时可引起维生素B2缺乏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2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2—2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2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六、钙 钙是人体含量最多的矿物质元素,可维持人体神经和肌肉活动、促进细胞信息传递。钙缺乏可能会导致肌肉痉挛、骨质疏松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钙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50—800m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营养成分标示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且在产品保质期内,钙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为≥80%标示值。运动营养食品、饼干中钙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也可能是生产企业计算或者检测与实际有误差;还可能是工艺不稳定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 二十七、钠 钠是人体必需的常量元素,钠离子在体内有助于维持渗透压和酸碱平衡,协助生理功能正常运作。钠缺乏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倦怠、恶心呕吐、血压降低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没有特别添加钠营养素的运动营养食品中钠的最大含量(以每日计)为1600m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钠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二十八、泛酸 泛酸又称维生素B5,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可以构成辅酶A和酰基载体蛋白,在人体代谢中发挥作用。泛酸缺乏可能会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疲倦无力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适用于6—60月龄的辅食营养补充品中泛酸每日份含量应≥0.8m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辅食营养补充品中泛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九、标签 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标签标识不规范影响消费者知情权,可能误导消费者选购。《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中3.4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4.1.3.1规定配料表中应按相关要求标示食品添加剂名称。碳酸饮料中检出标签未明示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标识不规范。 三十、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主要反映产品品质。目前酒类中酒精度暂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主要由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规定,《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明示标准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出厂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因包装容器密封不严,在长期储存过程中部分酒精挥发所致。 三十一、糖 营养标签标示的“糖”,指所有的单糖和双糖,如葡萄糖、蔗糖等,是碳水化合物的一种,是提供能量的重要营养素,长期高糖摄入可增加龋齿和肥胖发生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营养成分标示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若食品中的糖标注为“0”时,需满足糖的含量小于等于0.5g/100g或0.5g/100mL。饼干、固体饮料中糖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计算或者检测与实际有误差;也可能是工艺不稳定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还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标识不规范。 三十二、铁 铁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长期铁摄入不足可能会引起体内铁缺乏或导致缺铁性贫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营养成分标示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且在产品保质期内,铁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为≥80%标示值。糖果中铁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计算或者检测与实际有误差;也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标识不规范。 三十三、烟酸 烟酸曾称尼克酸、抗糙皮病因子,化学名称为吡啶3-羧酸,可由烟碱氧化而制得的一种B族维生素,与烟酰胺一起合称为维生素PP,在体内构成辅酶Ⅰ和辅酶Ⅱ的组成成分。烟酸参与物质和能量代谢、参与蛋白质等物质的转化、是葡萄糖耐量因子的组成成分。烟酸缺乏引起糙皮病或癞皮病,前驱症状有体重减轻、疲劳乏力等,严重可进展出现典型症状——皮炎、腹泻、痴呆,即所谓“三D”综合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营养成分标示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且在产品保质期内,烟酸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为≥80%标示值。特殊用途饮料中烟酸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投料环节未足量添加含烟酸原料;也可能是在食品加工、储存和运输中部分环节存在操作不当导致烟酸含量衰减;还可能是企业未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在营养成分表中准确标示烟酸含量。 三十四、胆碱 胆碱是一种有机碱,卵磷脂的组成成分,也广泛存在于人体不同组织和器官中,是构成生物膜的重要成分,能够促进大脑发育,增强记忆力。缺乏胆碱可能会导致记忆力损伤、肾脏损害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营养成分标示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且在产品保质期内,在产品保质期内,胆碱的允许误差范围应≥80%标示值。乳粉中胆碱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